南京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系统9月正式上线啦!为进一步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努力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增加收入,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88号),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此次技能提升补贴申领采取多部门数据共享、系统自动比对的方式,依托“我的南京”APP实现“网上办、随时办”,所有数据通过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社保经办机构间的信息共享机制进行后台调取,系统自动比对,确认相关申请条件是否符合,无需申请人提供个人信息、证书信息,两步操作即可完成申请,真正做到“零材料、不跑路、秒申请”。
一、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请的,申领条件由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12个月及以上);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取得时间以颁证时间为准;
✦申请人取得证书的当月以及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当月须为企业参保职工身份;
✦申请人的证书信息须可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jdfww)查询。
二、补贴标准
三、申领时间
申请人须自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四、申领方式
✦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后,补贴将于申请次月的25日前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金融账户(申请人需提前至市民卡指定银行柜台开通市民卡的金融功能)。
✦如社保系统登记的身份证号与本人实际不符的,请先行至各区、街道市民卡办理网点修改再申领补贴。
✦申请人可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jdfww)查询到信息的,但在“我的南京”APP申请后提示证书不能认证的,请及时向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
✦在异地参加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可和本市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请申请人提供在原工作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清单,报市社保中心失保部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科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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